文字方塊: 香港商標 

一、商標分有 商品商標、服務標章、系列商標、聯合商標、證明標章、防護標章 
 
二、專用期限 註冊日起七年 
 
三、延展 屆滿前三個月須申請延展,每次可延展十四年 
 
四、申請制度 審查制 
 
五、核准 核准後公告,若無人異議,即可辦理領證 
 
六、異議制度 公告日起二個月內 
 
七、使用 連續五年未使用者,即有遭第三人撤銷之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