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方塊: 加拿大商標 

一、商標分有 商品商標、服務標章、聯合商標、證明標章
 
二、專用期限 註冊日起十五年 
 
三、延展 專用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 
 
四、申請制度 審查制 
 
五、核准 核准後即公告,公告後須提出使用宣誓書並辦理領證 
 
六、異議制度 公告後二個月內 
 
七、使用 於申請日起三年內需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