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方塊: 美國商標 

一、商標分有 商品商標、服務標章、集合標章、證明標章 

二、專用期限 自註冊日起十年(註冊後第五年至第六年間須提呈使用宣誓書)
 
三、延展 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申請延展 

四、申請制度 審查制 
 
五、核准 核准後公告三十天,若無人異議,即可辦理領證。 
 
六、異議制度 公告後三十天內 
 
七、使用 假使申請案以欲使用提申,當該商標實際開始,註冊滿五年需提呈使用
        宣誓書及使用證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