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方塊: 中國大陸商標 

一、商標分有 一般商標、集體商標、證明商標 
 
二、專用期限 發證日起十年 
 
三、延展 屆滿前六個月內需提出申請延展 
 
四、申請制度 審查制 
 
五、核准 核准後公告,若無人異議,即可辦理領證。 
 
六、異議制度 公告後三個月內 
 
七、使用 自註冊日起任何連續三年未使用,即有遭第三人撤銷之虞